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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巡逻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3-10-1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巡逻工作制度

           
作者:    加入时间:2017-03-16 点击: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学院实行“定责任”、“定时间”、“定区域”的巡逻制度。

第二条  巡逻人员必须加强自身要求,具有组织性、严格的纪律性和强烈的责任感。第三条 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做到以勤巡逻,多疑、细询问。做好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迅速反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纠纷、防灾害的事故工作。第四条 巡逻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具体轮班时间由保卫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夜间巡逻时必须两人一组,统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配带警棍、强光手电,按照巡更设置点安全有效的进行巡逻。第五条  巡逻人员日常工作内容:

(一)盘查、劝离和处置可疑人员、无关人员及校园逗留人员;

(二)发现、制止、处置攀爬楼宇的行为;

(三)发现、制止、处置破坏围墙、翻越围墙和在围墙上悬挂物品的行为;

(四)发现、制止、处置损坏、盗窃学院公物的行为;

(五)发现、制止、处置损坏学院内花草树木的行为;

(六)发现、制止、处置车辆在校园内乱驶、乱停、乱放行为;

(七)发现、制止、处置校园内不经许可或不按许可摆摊设点的行为;

(八)发现、制止、处置打架、斗殴的行为;

(九)发现、制止、处置其它破坏学院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十) 协助门卫处置门口破坏学院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十一)检查有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安全预防;

(十二)发现安全隐患,给予及时处理。

第六条 巡逻人员应举止文明,行为规范,执行公务过程中展示学院的良好形象。

第七条  巡逻人员实行全院范围内巡逻,根据不同时间的防范特点重点划定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逻。

第八条  巡逻时要深入到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家属区和各防范死角处。

第九条  巡逻时应认真检查各楼、门是否锁好,办公室、教室的窗,灯是否关好。

第十条 巡逻时应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查,夜间23:00以后,在校区发现任何人员或可疑事物要进行盘查;及时处理报告。

第十一条 巡逻时间每小时一次,巡逻间隙只能在指定地点待命。不准离岗,脱岗;或做和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二条 巡逻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团结协作;不准单独巡逻或推迟巡逻时间。

第十三条 巡逻人员必须爱护巡更设备和巡逻工具,凡是人为的损坏将对其处理和处罚。

第十四条 夜间巡逻人员不能按时到岗或需要请假的,应提前一天向保卫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以便做好岗位调换工作。若延误或当晚发生事故因本人不到岗而不能及时有效排出;造成影响的将从重处罚。

第十五条 巡逻期间不得抽烟,听音乐、大声说笑。积极收集反馈各种信息和情报,善于发现各种可疑现象;沉着机警;做到守的住、抓得着、堵得死、不怕困难、敢于斗争、坚持原则、不循私情、积极维护学院利益和师生员工的安全。

第十六条 巡逻发现犯罪分子作案时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要努力抢救并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七条  校园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巡逻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突发现场,处置突发事件。

第十八条  学院组织开展大型活动,巡逻人员承担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保卫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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