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历史沿革
校徽校训
校园文化
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教学管理部
学生工作部
财务部
后勤服务中心
保卫部
师资队伍
信息平台
学籍信息查询
学生成绩查询
职能部门电话
校历
图书馆
规章制度
入馆指南
电子资源
图书馆动态
招生就业
招生
就业
校园风光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保卫部
>>
规章制度
>> 正文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收发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0-1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收发室管理制度
作者: 加入时间:2017-03-16 点击:
为加强收发工作规范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收发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收发室负责学院和师生的报刊、杂志、挂号信、特快专递、汇款单、包裹单等邮件的收发工作。
第二条 收发室按邮局规定可拒收非邮件物品。
第三条 非收发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
第四条 各部门所订报刊、杂志和教职工信件由收发人员按时分发到各部门信箱。
第五条 学院学生所订报刊、杂志和信件,由收发人员按班级信箱和信件所写号码及时投入信箱。对地址不详细的投入‘地址不详’信箱,凡60天无人认领的交邮递员按邮政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收发人员在接收教职工和学生的挂号信、特快专递、汇款单、包裹单等邮件时,必须认真核对,详细登记、签收,并对签收后的邮件负责,教职工和学生领取上述邮件时,必须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方可领取。证件不全、地址不详等原因不予发放邮件,教职工和学生不得强行领取。
第七条 教职工和学院学生均可委托收发室订阅各种报刊、杂志,凡委托收发室订阅报刊的,由收发室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订阅后收发管理工作。
第八条 收发室根据需要统一分配信箱,并统一编码。所分配信箱为使用班级管理专用,各班级不得私自转让。班级信箱应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开启。第九条 教职工和本院学生必须爱护信箱。若信箱钥匙遗失,到收发室配取,配取费5元。第十条 凡收到信件、报刊收发员须及时分发,不得积压,造成信件延误或遗失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二条 收发室上午内部分拣,下午领取信函。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保卫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一条: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户籍管理制度
青海大学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考研教育网
青海招聘网
教育在线
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175号 电话:0971-5311070 Copyright @ 2011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