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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10-1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作者:    加入时间:2017-03-17 点击:
  •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明确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班主任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能进能出、择优上岗、科学的考核体制和竞争机制,使学生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为了正确评价我院班主任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班主任聘任及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 一、组织实施与考核原则       班主任考核工作由院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对班主任的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标准,体现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全面的原则,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月考核相结合、组织考评和学生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激励班主任根据班级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适当考虑不同专业、不同班级、班级学生人数的差异等。

  •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截止每个月末,在班主任岗位上工作期满一个月的全院兼职班主任。中途脱离者则不参加考核。

  •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是依据《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中“第四章班主任岗位职责”,从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测评。考核的具体内容及标准见附表。

  • 四、考核时间及考核程序

  • 1、班主任填写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班主任考核自评总结表》(见附件)和《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班主任考核自评表》(见附件),按规定时间交学生工作部。

  • 2、学生工作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班主任进行考核(学生评分部分和任课教师评分部分),按要求将考核结果登入《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院班主任考核综合表》(见附件1),并于规定时间将所有表格材料上交学生工作部。

  • 3、学生工作部评分后,计算出总评分,并将结果汇总核实,整理备案。

  • 4、学院将于考核结束后公布月考核结果,并以此作为学期考核和发放班主任月津贴的依据。

  • 五、考核方式

  • (一)班主任考核可采用月考核、学期综合考核、学年综合考核等方式。针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分为自评分(比重占10%)、学生评分(比重占15%)、任课教师评分(比重占15%)、院领导评分(比重占10%)和学生工作部考评(比重占50%),由学生工作部最终负责计算总评分,满分为100分。在整个考核过程中应采取班主任回避制度。

  • 1、自评分(满分10分)       班主任填写《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班主任考核自评表》(见附件2),根据当月自身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做出自我评价。每月3日前将自评表和《班主任谈心工作记录》交学生工作部。

  • 2、学生评分(满分15分)       学生评分部分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在被考核班主任所管理的班级中每班随机抽选30%的学生填写《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班主任学生评分表》(见附件3),对班主任进行无记名评分,并将结果汇总后取平均分值登入《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班主任考核评分汇总表》(见附件1)。

  • 3、任课教师评分(满分15分)      任课教师评分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在被考核班主任所管理的班级中任课教师填写《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班主任任课教师评分表》(见附件4),对班主任进行无记名评分,并将结果汇总后取平均分值登入《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班主任考核评分汇总表》(见附件1)

  • 4、院领导评分(满分10分)院领导根据班主任工作情况,按照《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班主任考核院领导评分表》(见附件6)的要求予以评分,并登入《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班主任考核评分汇总表》(见附件1)

  • 5、学生工作部考评(满分50分)       由学生工作部根据《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中“第四章班主任岗位职责” 相关规定,结合班主任日常工作表现、工作效果考查,按照《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班主任考核学生工作部评分表》(见附件5)的要求予以评分,同时结合加减分因素将结果一并登入《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班主任考核评分汇总表》(见附件1)。

  • (三)附加分:此项内容的评议,由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负责,计分标准为加分和扣分总和。

  • 1.加分(1)积极撰写学生工作论文,并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或在有关会议上交流,可根据不同级别加1-2分每篇;

  • (2)班级有学生在国家、省市、校级比赛中获奖,按不同获奖级别加1-2分每人次;

  • (3)班级有学生被评为国家、省市级先进个人,或班级被评为国家、省市级先进集体,按不同等级加1-2分每人次;

  • (4)班级有学生在社会上做出特殊贡献,在社会上影响较大,为学校赢得荣誉加1-2分每人次;

  • 2.扣分(1)班主任例会每缺席一次扣2分,两次事假按一次缺席计;

  • (2)班级学风较差,学生上课有迟到、早退现象发生,学生自习状况较差扣1-3分;

  • (3)学院抽查学生宿舍,有学生在上课时间睡觉或在宿舍玩游戏、打牌等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按每人次扣2分计;

  • (4)班级学生中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按违纪情况扣1-10分。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和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分别按每人次扣1分、3分、5分、7分、9分、10分。同一事件扣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扣分;

  • (5)学院抽查学生上课情况,有学生旷课,按每人次扣2分计。

  • (四)学院成立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主要由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团委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 六、考核结果及处理

  • 1、考核结果按分数计算,学院排定当月考核名次, 90分以上评定为A等,80分以上评定为B等,70分以上评定为C等,70分以下评定为D等。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工作津贴,即:班主任月津贴发放额=班级学生实际人数×每生每月标准津贴×考核等级系数(A等系数为“1”、B等系数为0.9、C等系数为0.8)。并对于一学期评估3次(含3次)以上排在学院后2位定为不合格。

  • 2、对于工作中,组织纪律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发现问题瞒报、漏报、谎报;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在追究其有关责任的同时,考核结果一律定为不合格。

  • 3、对于学期考核为C等要进行教育,连续两学期为C等,将调离班主任岗位,送学院待岗;对于考核为D等者,直接调离班主任岗位,送学院待岗。

  • 4、考核结果将作为班主任评选先进、晋升、晋级、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 5、对未按要求及时上交考核材料,将取消考评资格,考核结果一律定为C等;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考核结果一律定为D等。

  • 6、学院考核时将征求包括教学管理部、财务部、后勤服务中心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 七、本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院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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