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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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11-2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组织工作

  1.按照学院的发展规划,有计划做好学院的机构设置,核定各类人员编制,做好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调配。

  2.制定和实施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培养培训计划;

  3.制定和实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培养培训计划;

  4.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荐、考察、民主评议等工作;

  5.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科学规范干部考察、录用、使用、任免、调动等干部管理工作程序;

  6.做好临工的考勤管理及合同签订工作并将编外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整理、统计,修订完善学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学院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完成相关人员合同的签订,规范人事关系;

  7.规范学院各类人员管理,推动全院岗位责任制,推动全员三年规划落实;

  8.做好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二、人事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院人事管理制度;

  2、负责全院职工考核、奖惩、晋级、退休审批等管理工作,负责全院人才引进、培养、选拔、考核、推荐等管理与服务工作。

  3、根据上级规定和学院要求,草拟有关机构设置的原则、标准、机构调整方案,对增设、撤并机构进行调研论证,为学院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核、鉴定、奖惩等人事日常管理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教职工的离职、辞职手续;

  6、办理新参加工作教职工报到手续和教职工人事调动、调配手续;

  7、负责在职教职工外出培训及管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出国(境)的政审、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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